番大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赏心悦目bagzone.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第31章坏笨蛋送闭段评功能

姜大喜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姜小婵13岁,上初二。初二的姜小婵长高了一点点,仍比同龄人瘦小许多。学不来姐姐扎辫子,她用剪子把头发剪到跟肩膀齐平。一头细软的自然卷没打理好,发丝干枯,乱卷乱翘。

小婵喜欢穿校服,不在学校也爱穿着,白色的校服被她穿得袖子黑黑。站在姐姐旁边,她就像一根刚出土的小葱。姐姐姜大喜是他们高中的校花。她肤白得仿佛没有晒过太阳,五官像被笔描画过一般精致,黑得发亮的直发长到腰际,路过她便能闻到一股柔柔的发香。

追大喜的人很多,从校内排到校外。但她对他们都没有兴趣…

高中三年,姜大喜和林嘉不是同学,却依然保持着亲密的朋友关系,就像林嘉当初承诺的那样。

领到第一份工资时,林嘉买了礼物送给姜大喜,是画具和画架,他希望她能重新开始画画。

姜大喜读到高二,林嘉打工已一年多,有了点存款,他出钱给大喜报了培训美术的集训班。后来,高三的美术班费用也是林嘉每个月帮她出的。作为朋友,他最懂得大喜心中的向往,愿意用自己的方式支持她的梦想,让她走艺考,以后去心仪的艺术大学念书。

也因他人是这样的好,姜大喜高中三年,仍在暗恋着林嘉。她没有跟他表白过,这事拖得越久,越不敢去做一一万一表白失败,影响到友谊怎么办?这份友情过于珍贵,姜大喜不敢拿它冒险。

要说“怕林嘉喜欢上别人"的危机感,她一直都有。林嘉受欢迎的程度比起姜大喜有增无减。他的外形出众,18岁的他身高接近190,黑瞳凛冽,气质清冷疏离,唇形却饱满得很适合被咬上一口,令人忍不住对他浮想联翩。2他早早进入社会,曾经的好学生沾染了一些大人的世故,像一枝被折断后放在夜市售卖的蝴蝶兰。因为触手可得,标价亲民,变得更加诱人抢手。1

虽然林嘉身边来来回回的朋友很多,但姜大喜这么久以来,从没见过他跟谁有过暖昧。

林嘉最好的朋友是姜大喜。他没有亲人,甚至可以说,姜大喜是他在世上最亲近的人。

她总是默默地很在乎这种莫名其妙排名,恨不得能将人与人的距离、爱的多与少,用尺子丈量出来。被重视、被看见,对于姜大喜很重要。

另一方面,也因为如此渴望被肯定,她想尽办法地为她们的小家付出。

刚刚18岁的姜大喜已是家里的顶梁柱。家中她说了算,大事小事靠她张罗,妈妈以她为豪,正如大喜像曾经幻想过的那样。

托姜大喜的福,姜家母女三人这三年的生活过得平稳。三年来,她的画陆陆续续地在齐澍朋友的画廊卖出。虽然成交价格不高,但那对于她们家依然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她上高二时,齐澍的旅馆开业。他来问她有没有熟人能介绍,到他的旅馆当前台。不必说,姜大喜直接跟他推荐了自己的妈妈。

她欠齐澍的人情够多了。为了妈妈,要再欠他一笔,大喜认为很值得。

旅店前台不用像按摩店那么累,齐澍付的薪水还高,是个不可多得的肥差。哪怕上班的时长久,那也没什么,在旅馆的大多数时间都能坐着。

换工作后,孟雪梅把姜大喜宠上了天,逢人就夸她有个乖巧能干的大女儿。

相比于美丽耀眼、人人称赞的姜大喜,姜家的二女儿姜小婵,则是恶名在外,大伙避之不及。

一一这孩子原来活泼调皮,十分机灵。她妈把她放到城市的亲戚家一阵子,再接回来的时候,她就跟废了一样。转学回到小镇的小学,姜小婵没交到朋友,孟雪梅那时没有重视,心心想转校生难以融入其他同学固定的小圈子倒也正常,上到初中就好了。

结果,到了初中,姜小婵还是没有交到任何的朋友。她不爱去学校,不爱写作业;上学迟到,上课睡觉,学习成绩更是一落千丈。

眼见着小女儿的性格渐渐地从内向沉郁发展为阴暗古怪,她的很多行为,孟雪梅都无法理解。

有次起夜,她发现姜小婵从家外面回来。孟雪梅不知道三更半夜她干什么去了,也不知道她偷跑出去的这样的夜晚有多少个。

孟雪梅关心姜小婵,可不管她用什么方式问她,女儿始终一言不发。

这是姜小婵应对妈妈的策略。

她沉默,将思绪抽离,用不回应来回应。任母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姜小婵本人根本不在这里。她的身上有一层无孔的硬壳。只要姜小婵不愿意,哪怕是她姐来了,也没法撬开她的嘴。

等又有一回,姜小婵深夜出门,被孟雪梅撞上。悄悄跟踪,她发现女儿只是去了家附近的小池塘边,在那儿一动不动地坐着。

一一为什么姜小婵要看着那里?池塘里有什么?她不害怕那汪黑漆漆的池水吗?不觉得疹人吗?

孟雪梅望着她的背影,感到深深的无奈与孤独。姜小婵的脑子里在想什么,她可能永远都没法知道了。学期末的家长会,老师来找孟雪梅谈话。

其它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我在七零种蘑菇

我在七零种蘑菇

夜雨微岚
李芳草养母在产房里恶意调换了她和亲生女儿,像当牲口一样对待她,而养母的亲生女儿在她父母家里过着被宠爱成掌上明珠的幸福日子。即便真相大白,她真正的亲人依旧宠爱着假千金,还骂她不孝养父母,忘恩负义,贪慕虚荣,道德败坏。未婚夫也跟假千金睡到了一起。被这群人恶心透顶的李芳草走了,重生到十六岁,那年恩人生病,她想卖了工作给恩...
其它 连载 72万字
在横滨宣扬魔法少女的那些天

在横滨宣扬魔法少女的那些天

半节
[七月十二日从第二十一章倒V,各位老爷们多来捧场吧(抱手)] 在K某C打工的第三百三十天,我被从天而降的板砖砸中了。黑心老板不肯给我工资,我刚想给他来一板砖,没想到这板砖来是来了,就是掉错位置了。 在昏迷的前一秒,我听到了那个板砖的声音。 「你好!我是系统007,和我签订契约然后成为马猴烧酒——诶?你怎么晕了!」 晕的好啊,晕的妙啊,这家伙说不准就是什么丘比二号!爱的战士老虚!你以为你能套路到我吗
其它 连载 12万字
人在星际,请神上身[华夏神话]

人在星际,请神上身[华夏神话]

夜重光
【预收:《异能是召唤博物馆器物》,文案在最下】本文文案一:黎遥一朝穿越星际。未来世界推崇星主,该职业以语言文字沟通宇宙星辰、获得星球赐福、拥有异能。而刚穿越过来的黎遥是个不折不扣的文盲,听不懂课,无法沟通星宿,完全没可能成为星主。在人人都有特殊能力的世界,无法觉醒的黎遥注定被歧视。眼看着要一辈子夹着尾巴做人,最后一次测试中,一颗蔚蓝星球回应了她的呼唤。那是她的母星,蓝星。回应来自她的故土,华夏。文
其它 连载 32万字
全民求生,剩者为王

全民求生,剩者为王

杏皮水
预收:极品竟是我自己[八零] 何欢穿越了。 穿越到了一个全员求生,随时都要丧命的暗夜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一天二十四小时中只有四个小时的白日,无边无际的黑夜中潜伏着无数怪物和危机,无法抵抗的天灾、随地可见的魔物、视人性命为蝼蚁的其他种族…… 人类只能在夹缝中努力搞物资、艰辛生存。 心灰意冷的何欢,本来打算放弃一切,彻底躺平,却突然被告知她有一笔遗产可以领取。 那什么,也不是不能等到拿了遗产再躺平。
其它 连载 53万字
带错翻译只会让我成神

带错翻译只会让我成神

卫梦
日更三千,上午九点更新,不定期加更 末世穿古代,秦商就发现她听不懂本地人的叽里呱啦,但是能听懂兽语。 哦豁,带错翻译了。 没关系,带错翻译总比没带好,秦商拉着一只成精的黄鼠狼做翻译,与山下的村子友好交谈,还用异能帮他们抵御了泥石流。 山下的村子感激零涕地给秦商送了一堆吃食。 秦商欣然接受,并选择在这个山头住下了。 旁观了一切的寻仙使舔舔笔尖,在卷宗上记录: 岷山山神,人形而通兽语,可操土石而搬山。
其它 连载 9万字
你比烟花耀眼

你比烟花耀眼

沐云首
得知她要相亲,他坐立难安打电话质问,你答应了吗。至此他便加快自己的谋划,势必要得到她的归属权。一次偶然的时机,她满嘴酒气迷糊的问他,你敢娶我吗,他止不住内心的狂喜,直接去民政局。狡猾又腹黑的男人,婚后软言温情,吃起醋来都名正言顺,娇妻取下戒指谈个工作,男人看到后暴跳如雷,谁准你取下戒指的.....
其它 连载 2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