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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和斯坦福大学法学院任教的波斯纳教授,出版了《法律的经济分析》一书。”
“在该书的开篇,波斯纳教授级明确宣称~”
“该书的写作,是建立在经济学是分析一系列法律问题的有力工具的信念基础之上的。”
“并且,他还在正文展开之前对经济学下了一个宽泛的定义~”
“经济学,是一门关于我们这个世界的理性选择的科学。”
“因此经济学的任务就在于探究以下假设的含义:人在其生活目的,满足方面是一个理性最大化者。”
“从这一命题,又可以相应地推导出经济学的三项基本原理~”
“一、需求规律。”
“所支付的价格和所需求的数量,成反比例关系。”
“二、替代价格或机会成本。”
“商品的最低价格、即销售者在制作(或销售)产品时所消耗的资源的价格,将等于它们在其另一最佳使用时的价格。”
“而只有当某些人被拒绝使用此资源时成本才会发生,由于一种物品只有一种使用。”
“因此,所谓成本就是机会成本。”
“三、如果允许自愿交换、即市场交换,那么自愿总会趋于其最有价值的使用。”
“在市场调节下,资源利用将趋向价值最大化。“”
“当资源在被投入最有价值的使用时,我们可以说它们被得到了有效率的利用。”
“而市场就具有将资源利用的效益最大化的作用。”
“波斯纳教授经济分析法学的核心思想,是效益。”
“让价值得以极大化的方式,分配和使用资源。”
“财富最大化,是法律的宗旨。”
“所有的法律活动,包括立法、执法、司法、诉讼等,和私法制度、公法制度、审判制度等等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做最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和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
“70年代以前,从事法学与经济学交叉研究的学者,几乎都是经济学家。”
“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分析》一书问世后,法律经济学的研究,便不再是由经济学家统治世界了。。”
“越来越多的法学家加入了这一领域的研究,由法学家撰写或编写的法律经济学文献和论着也随之大量涌现。”
“不仅如此,法律经济学研究还向法学的各个部门分支领域纵深伸展乃至影响到米国的司法实践。”
“所以,《法律的经济分析》的出版标志着一个新的法学流派。”
“经济分析法学派,在学派林立的米国法学界,现在已经算是站稳脚跟。”
大卫说完了这一段理论“科普”之后,探头看向卡内斯的记录本,发现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小字,感觉很满意的笑着继续说道。
“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都曾出现过研究因果论或因果定律的学者。”
“他们当中有人认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有其必然的起因。”
“还有一些人认为,因果论已经涉及到了哲学层面,要比概率论更能解释许多无法用常理解释的问题。。”
“但是!”
“另外一些人,却提出了疑问!”
“爱因斯坦在晚年时期,竟然把人生最后的时光都留给了研究神学。。”
“难道爱因斯坦认为科学的尽头是哲学,哲学的尽头是神学吗?”
大卫翘起二郎腿,歪头看着满脸不解的卡内斯,竖起食指继续发问道。
“那么,你来回答我~”
“为什么近几百年涌现出来的知名科学家或发明家,大多数都是有神论者?”
“被广泛应用在生物学、社会学和统计学领域的归中效应,真的是有一位神在控制着它吗?”
“如果没有,它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奇怪的向平均回归现象?”
“为什么因果关系,往往要比统计学信息更具有说服力?”
大卫收回了自己的手指,看着卡内斯欲言又止的表情,搞怪的耸耸肩笑道。
“在很多时候,直接的比较似的人们更谨慎也更有逻辑性。”
“但世事皆有例外~”
“有时即使是正确答案已经摆在面前,直觉也会打败逻辑。。”
“我们不能仅凭认真学习过的各种理论,就认为自己已经得到了宝贵的知识。”
“任何人提出的理论和思想,都不可能完全正确!”
“包括我,也包括所有已知的科学家或学者!”
“所以,我的朋友~”
“你要时刻提醒自己独立思考,建立一套属于你自己的逻辑分析体系,并把它一点点完善起来,直至你认为它已经趋于完美了,把它放在一边,再重新建立一个!”
“重建?”卡内斯更加不解的看着大卫问道。
“既然我已经建好了一套完美的逻辑思维分析体系,为什么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