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无妨! (第1/3页)
情何以甚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赏心悦目bagzone.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神霄世界万神海,竟是当年元熹大帝的手笔! 且在元熹大帝故去后,仍由太古皇城延续执行。 涉及羽祯大祖,涉及一位曾经超脱过、还有机会以神道形式继续维持超脱的存在,的确是隐秘中的隐秘,的确不便使妖族高层周知。 他虎太岁要争这样一份资源,也的确不可能得到支持! 但…… 虎太岁看着玄南公道:“神霄王自举其躯,化为神霄世界里的天妖法坛。元熹大帝遗命,要封神台布局万载,待其灵性归来,敕其为无上尊神......神霄王知否?” 玄南公只道:“休要与我胡搅蛮缠!神霄王自举在先,元熹大帝布局在后,烟消云散道成空,岂能前知?” “也就是说,此局是元熹大帝单方面的意思,也不论神霄王自己愿不愿意。”虎太岁慢条斯理地道:“那么本座再问,此局成功的可能性.....有几分?万载布局也好,举世神道之力也罢,一位已经烟消云散的超脱存在——尤其他并未显露回归之意——还真能以伟大之位格归来?” “世间哪有必成之局?”玄南公拧眉道:“最紧要的是,这是元熹大帝的布局,奉迎的是羽祯大祖,岂有你插手的余地?你今为狂悖之态,坏我妖族万载大计。尚不知悔?!” 虎太岁呵呵笑了两声,又道:“本座还有一个疑问,倘若最终功成,封神台真以举世神道之力,敕了一位无上尊神。功成的是羽祯大祖,还是封神台?” “这有什么区别?”玄南公道:“两全其美岂不更好?功成都在妖族!” 虎太岁又道:“封神台所敕之神,皆为封神台所制,就如此刻在神霄世界被你驱使的那些泥凋木塑。那么羽祯大祖呢?他若真个以尊神位格回归,是不是也要受制于封神台,听命于太古皇城?” 玄南公道:“羽祯大祖是何等伟大存在,我们当然会给予他最大的尊重!” “你只需要回答我是或不是!”虎太岁迫声道:“当着鹿天尊和两位菩萨的面,实言予我!” 玄南公终是道:“一切以妖族利益为先。” “可笑!可笑极了!”虎太岁冷笑道:“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绝巅之上,不懂何为超脱!自古而今岂有受制之伟大,不自由之超脱? 元熹大帝之所以能为此局,羽祯大祖之所以有归来后成就无上尊神的可能,是因为他是羽祯。而不是什么举世神道之力,也不靠这粗制劣造的封神台! 靠你敕封?纵使远古封神台复筑,妖族天庭重现,封神台也断不能封出尊神来!” 鹿西鸣脸上看不出表情,蝉法缘只有慈悲,麂性空的面容,仍然隐在长夜中。 玄南公情知虎太岁点到了要害上,当即并指对天:“今日我指天为誓,等到那一天实现,神王身塑成、羽祯大祖灵性归来,我自愿让出封神台、移交全部权柄,由羽祯大祖执掌我妖界神道,护佑我妖族万万年。此言血月可鉴,诸天尊共证!” “休再诳言!”虎太岁直接大手一挥,对鹿西鸣等天妖道:“我的超脱之路在眼前,玄南公的奢想,尚是蜃楼在空中。孰轻孰重,孰为妖族利,不必我多言。” 他一步踏回封神台前,直视麂性空所代表的那片黑暗:“现在,让路!”黑暗之中凝出麂性空黑中藏白、白中藏黑的眼睛,那绝不良善的眼球里,泛起一丝笑意来:“是,这会儿佛爷确实该让。” 于是往旁边一挪-- 轰隆隆隆! 有一杆巨大到夸张的战戟,从天而降,戟尾直接插在了天息封神台之前,整个地块以此为中心,蔓延出密密麻麻蛛网般深不见底的裂隙! 卡!卡!卡!卡! 一声一声的地裂,彷佛在迎接那个煊赫的身影到来。 而他金甲赤披,在那古老的石台上缓缓起身,血眸瞧着虎太岁,獠牙一呲:“虎太岁,又见面了。” 此时的虎太岁,是已然在神霄世界实现了可能,窥见了绝巅之上道途的虎太岁。他已无须再克制、隐忍,但依然表现得很有礼貌。 “猿天尊真身降临,不知有何见教?”他抬眸问。 猿仙廷单手抓住一只明黄色的卷轴,齐眉而举:“妖皇手谕!” 鹿西鸣的眼皮忍不住跳了一下,此事竟真惊动了闭关的妖皇!而若穷根究底,她对万神海的觊觎,可也不输虎太岁多少! “老头,你来念。” 猿仙廷不耐烦地将卷轴一甩,玄南公也就伸手接住。而后便在众天妖面前展开,慢慢地宣读道—— “虎太岁妄自尊大,目无妖廷。不记旧事之祸,独有狂悖之行,天杀同族,妄为造物主乎?而竟侵夺封神台,欲乱皇城万载大计,眼中可有朕?又置太古皇城于何地! 朕不忍自伤干城,是屡作放任,然岂能不正法度,不立刑威? 设使天下皆如虎太岁,则天下不复天下也! 即令猿仙廷执兵而往,宣读此谕。 褫夺虎太岁紫芜丘陵封主,查封千劫窟,罚其看守天妖阁,坐道十八年,不得有一念遁出!” 此等禁令,只是以手谕的形式让猿仙廷带来,而非传诏天下,已算是最大程度上保全虎太岁的颜面。 这份妖皇手谕里,最重的惩罚,当然是查封千劫窟。这意味着太古皇城正式否定了他的创造,否定了他的灵族! 其次才是褫夺紫芜丘陵封主,让他以后都不必再考虑什么基业。而十八年坐道,不得遁出一念,意味着他在紫芜丘陵所有的积累都将不复存在。 在场所有天妖都注视着虎太岁。 妖皇乃天下共主,手谕既下,他们当然都要维护这份权威。维护妖皇的权威,就是维护整个太古皇城体系,就是维护他们自己。 哪怕是未得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