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三章 以民告官,先已有罪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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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妇恪守妇道,哪里肯答应?那样一来岂不是对不起我那可怜的夫君?今后又如何堂堂正正做人?所以民妇万死不从,汪符恼羞成怒,将我痛打了一顿,随后我儿在学校也被同学殴打,汪符他甚至还威胁我们,若是民妇不肯从汪符,今后我儿上一次学堂,就要被打一次。”
一边说着的同时挽起男孩的衣袖,手臂上全是伤痕。
然而这仅仅只是一部分,张心月又陆续为男孩解开衣服,可以看见他的胸口、后背、乃至于大腿上都有伤痕。
就连张心月自己,身上也有好些伤痕可见。
围观的读书人看到这一幕都怒火中烧,指指点点起来。
“真是太不像话了,居然把一个孩子打成这样,这真的是一县之长所为吗!”
“竟然如此报复一个民妇,真是岂有此理,汪符那厮是干什么吃的!”
“汪符可是县令啊!知法犯法,他罪加一等!”
张心月为男孩重新穿上衣服,对冯金铭说道:“民妇受打无所谓,可孩子是无辜的,他不应该遭受这样的欺凌,恳请知府大老爷为民妇做主,严惩温县的县令汪符,还民妇一个公道。”
说完以后带着哭腔磕头,男孩也跟着一起磕头。
许多围观的人只能是同情,如果只是张心月一人受委屈,张心月都可以忍。
但无辜的孩子遭到这般对待,张心月根本就忍不了。
“砰!”
冯金铭一拍惊堂木,大声道:“放肆!汪县令乃是朝廷命官,爱民如子,政绩卓着,怎会如此对待你们母子?你分明是撒谎!”
“民妇不敢!”张心月回应道。
“张心月,你可识字?”
“跟随夫君读过一些书。”
“那好。”
冯金铭指着公堂前左右两座刻着文字的石碑说道:“张心月,你可认得这两座石碑上的字?”
“民妇认得。”
张心月说道:“这两座石碑上面写的字分别是‘诬告加三等’和‘越诉笞五十’,历朝历代公堂之上都会有这两座石碑。”
“既然你认得这两座石碑,那本府问你,你以百姓之身诬告朝廷民官,你该当何罪啊?”冯金铭面露凶相道。
张心月脸色大变,说道:“大老爷,民妇所言句句属实,不敢有任何的欺瞒,求大老爷明察。”
“如果你的话属实,那本府自当接桉,然你以民告官,先已有罪,故而依律当仗刑三十大板,本府方可受理。”
冯金铭阴笑着道:“来人啊!仗刑伺候!”
“是!”
两边衙役立即出列,将张心月拿下。
“不要打我娘亲,不要打我娘亲!”
男孩大声道:“我愿代娘亲受罚,求大老爷不要打我娘亲!”
衙役不由分说,直接拉开两人,一个衙役直接蒙住了男孩的眼睛,另外一边的衙役将张心月死死按在地上,举起杀威棒便打。
“砰!砰!砰!”
“啊!啊!”
张心月发出了歇斯底里的吼叫,每一声惨叫都撕心裂肺。
“不要打我娘亲!不要打我娘亲!呜呜……”
男孩看不见张心月挨打的画面,但是将娘亲的惨叫听得真切,嚎啕大哭起来,但不管他如何使劲,都无法挣脱衙役的手臂。
许多读书人倒吸一口冷气,虽然张心月是以百姓之身状告县令,可就算是有罪,也没有明文规定一定要打板子,许多方面都是可以酌情处理的,不一定要打板子,更不一定要打这么重的板子!
张心月一个弱女子,如何受得住?
很显然,冯金铭是要把张心月活活打死,撑不过公堂上的刑罚,那么张心月也就无法继续状告温县的县令汪符了。
“住手!不要打了!不要再打了!”
一个读书人大喊道:“知府大人,再打下去可就要出人命了,请您高抬贵手网开一面吧!”
冯金铭厉声道:“不行!国有国法,本府依法行事,岂可法外开恩?那还要律法何用?”
“好一个国有国法,国法乃是用于造福黎民百姓,而不是你用来作为草管人命的手段!”
一道怒喝之声在整个公堂炸响,让许多读书人文胆一震。
“说得好!”许多读书人异口同声。
而正在杖刑的衙役忽然间停止了动作,额头上冷汗直冒,手里的杀威棒不知怎么回事,却是再也下不去手。
然而此时此刻,那张心月已经遍体鳞伤,倒在地上奄奄一息。
冯金铭脸色一变,双目绽放光芒,迅速锁定住了一个年轻的读书人。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杜宁。
为了参加傅岳的婚礼,杜宁提前几天前往屏国京城。
顺便借此机会到屏国游历一番,见识一下屏国的青年才俊。
然而在途径天封府的时候,听见有人敲响了鸣冤鼓,于是便随着人群一同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