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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胜曼转过头去,看着窗外轰鸣的火炮,忍不住心旌摇曳,亦有一些伤感。这世间人与人、国与国看似标榜着道德仁义,实则与弱肉强食的野兽并无本质之区别。
大唐不就是倚仗戈甲之利,这才使得新罗内附为臣么?大唐本就强盛,如今有了火炮这等天威利器,愈发捭阖无敌、纵横不败,能够吞并更多的土地,征服更多的民族。
土地更广、人口更多,自然拥有更多的资源与财富,能够供养更为强大的军队。
这就是强者恒强的道理,不然就算给于新罗这样无敌的火炮,难不成就能匹敌大唐了?
连养都养不起
弱者,要么依附于强者,要么被强者吞噬,这就是世间的悲哀。
武媚娘不知道金胜曼这么一会儿心里居然冒出如此之多的念头,笑着对高侃道:“这话吾也从郎君口中听过,不过据他所言,却是还有另外一个意思。”
高侃哈哈一笑,道:“这正是大帅厉害的地方,既然火炮每发射一发炮弹都要耗费大量的金钱,那么自然不能白白浪费,总是要打在有用处的地方,起码要将这笔钱赚回来才行。”
“火炮一响,黄金万两”,研发养护火炮固然花费不菲,但能够用得着火炮的地方,总能够在战后回本。
只不过眼下这一场炮战,却是妥妥的亏本
安抚了几位娘子,高侃道:“昨天半夜与左屯卫迎战,再加上眼下这波敌人,火炮使用过量,在这么打下去怕是炮管都要废掉。末将这就率军出营迎战,还望几位娘子安心。”
高阳公主担忧道:“咱们大部分兵力都前去追击左屯卫,眼下若是主动出击,岂不危险?”
高侃信心百倍:“殿下放心,若是再来一支十六卫军队,末将或许还有些担忧,不过关陇叛军皆是乌合之众,不堪一击。纵然起兵力是吾十倍,亦可破之!即便力有不逮,局势危厄,末将业已安排好人手,随时可护送殿下及两位娘子进入玄武门,安全无虞。”
从叛军步骑分离、骑兵不等步卒抵达便悍然突袭,就可看出长孙温这个主将一无是处,完全不懂兵事,再加上关陇叛军皆是门阀豪奴、闲散庄户以及少量军队组成,互不统属军心不稳,看似人多势众实则全无威胁,只需从某一点予以打击突破,顷刻间便会使敌人溃败。
武媚娘微微一笑,风姿绰约:“那长孙五郎也怪可怜的,先前被殿下与金娘子生擒活捉,颜面尽失。好不容易被郢国公搭救出去,可惜没过半天的功夫又来,简直就是送人头。”
金胜曼听她说得有趣,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
高侃低眉垂眼,不敢多看武媚娘那明艳妩媚的俏脸,沉声道:“武娘子放心,末将定会叮嘱麾下兵卒,尽量不伤长孙温的性命。只是两军交战,刀箭无眼,也不敢做下保证。”
武媚娘见他领会了自己的意思,便笑着道:“吾不过一个妇道人家,何敢插手军务?只是长孙温到底是长孙无忌的儿子,若是使其毙命军中,必然引发波澜。不过也毋须过多在意,眼下这等形势,咱们房家与长孙家也算是仇隙甚深,不可化解,纵然长孙无忌怒不可遏、竭力报复,咱们也未必就怕了他。”
“喏!末将晓得了,暂且告辞,待退敌之后,再来复命。”
高侃应下,告辞离去。
高阳公主叮嘱道:“高将军乃三军之主,定要注意自身之安危,若事不可为莫要逞强,总要留得性命才好。”
高侃再次施礼,感动道:“多谢殿下挂念,末将心中有数。”
而后转身,在三女目光之中走出营房,到了门外驻足,抬头看了看天上绵密的雪花,总算是冷静了一些。
三女各有姿色,容颜姝丽,每一个都称得上人间绝色,甚为下属却又不敢有一丝一毫眼神上的亵渎,压力实在是太大了
带着亲兵回到中军帐前,大喝道:“陌刀何在?”
“在!”
营帐一侧的军营之中,陡然爆出一声沉闷如雷的大吼,千余身材健硕的兵卒跑步而来,气势雄浑。
“陌刀阵”乃是唐军的杀手锏,因为陌刀体重,且需要身披重甲,故而对于兵卒的要求甚严,每一个陌刀手都是千挑万选而出,堪称精锐之众的精锐,所以很少有军队装备这个兵种,即便有也只是少量。
右屯卫则不同,因为当初舍弃府兵而选取募兵制度,特意为了组建自己的陌刀阵而大量招募身强力壮的青壮,入伍之后给予兵卒之中最高的军饷、最好的伙食,配以强大的训练量,训练出百里挑一的精锐,披坚执锐,勇冠三军。
高侃道:“披甲!”
“喏!”
陌刀手的甲胄皆是遮护全身的山甲,单只这一身甲胄便价值不菲,再加上精钢打制的陌刀,一身装备造价仅次于具装铁骑,养护之费用着实惊人。因为甲胄太重,寻常时候并不穿在身上,只有等到确定出动之时才会着甲。
千余陌刀手飞快的将甲胄穿好,宽大雪亮的陌刀握在手中,一个个瞬间变身战场之上勇猛无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