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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把手,并透过玻璃对被关在里面的众人礼貌地点了下头。
那意思是:再见。
夜店保镖一拥而上、徒劳地拍打着锁死的门板,管理人员傻乎乎地怔在原地,警员则恼怒地举起对讲机大声说道:“我们发现目标了!!他刚才躲在员工休息室里,正在往外走!”
封锁夜店的各个出入口。?_[(”
麦考夫·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道,听语气完全察觉不出来,他已经开始对这场猫抓老鼠的游戏感到无聊了,“虽然他就算离开那栋建筑也缺少交通工具、很难跑远,但毕竟是这么多人围堵一个人……尽量速战速决吧。”
而此时此刻,夜店后街停了一辆私家车,两个警察上前盘问:
“你是来做什么的?”
“接我的一个在这附近工作的朋友。”司机摇下车窗说道,“这里怎么这么多人?发生了什么?”
“我们正在搜索一个危险分子。”警员板着脸,“给我们看下你的证件。”
司机掏出驾驶证递给他们,同时好奇地远望着那些紧张且防备的警察:“我给我的朋友打个电话,马上就走。”
警察仔细地看过他的驾照,又确认了他表现得确实和今晚行动无关,于是催促说:“快点和你的朋友离开,这是为了你们好。”
司机连连点头,手忙脚乱掏出手机开始打电话。
而这时,前方夜店中突然涌出一股浓烟,下一秒钟,烟雾报警器的鸣叫冲天而起,盖过了对讲机和人们的交谈声。
司机还在等待对面接电话,不知道为什么始终是忙音,然而守在车旁的警员已经没有心情再关注他,脚步匆忙地往混乱爆发的方向跑去:“发生了什么?!目标在店里放火了?!!”
——不,布莱恩·纽曼绝不会使用有可能造成大范围伤亡的手段。
麦考夫·福尔摩斯第一时间下了论断,却由于这是一场抓捕‘间谍’的行动而无法给敌人开脱。
警员并不知道这一点,高估了布莱恩的危险性,因此会被轻而易举地调虎离山。某种意义上讲,作为指挥官以及猎手,麦考夫在无人知晓的时刻成为了猎物的同谋。
尽管这绝不是他的本意。
……只能说布莱恩·纽曼不是个聪明人,反应却很快。
而且没必要的好胜心有些强过头了。
他坐在靠背椅中,闭目听着对讲机频道里震耳欲聋的烟雾报警器声,过了一会不耐烦地把这没用的玩意声音调小了。
又等了大约七八分钟,他放在桌上的手机响起了来电提示音。
上面显示的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号码。
麦考夫定定地看了这串数字几秒钟,伸出手拿起手机,按下接听键,不等对面开口便率先说道:“晚上好,布莱恩。”
“晚上好,福尔摩斯先生。”
另一边,布莱恩开着‘格雷朋友’的车(原本的司机躺在后座上不省人事)在伦敦夜路上疾驰。
车载音响里放着激烈的摇滚乐,车窗大开。他脸上戴了一副从车内手套箱里拿出来的墨镜,凌乱的衬衫领口在风中颤动,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臂的手肘支在窗棱上,讲话时因过分毕恭毕敬而显得虚假的口吻中夹杂着一丝笑意,
“我原本不想打扰您休息,不过您也知道,我正在进行一项特殊工作。”
麦考夫不自觉地挺起身体,有些涣散的注意力也重新集中起来:“这么说,你是来找我汇报工作成果的?”
“我必须得说,你上次在巴厘岛的任务报告令人印象深刻——不知这次是否也会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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