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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恩趁着绑匪讲相声的时候抽空往餐厅大门外扫了一眼。几个保安横七竖八躺了一地,街道上静悄悄的,完全听不到警笛声,也不好说外面是不是还有罪犯的同伙。

如果在平时自己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解决?

布莱恩设想了一下,假如他任务途中碰见了如此直白简约的犯罪团伙,大概会就地解决,然后给MI6打电话抱怨说我遇见傻子耽误了点时间、你们快点派人来收尸。

至于抢劫犯到底是谁,他们的作案动机是什么,背后又有没有其他人指使——这些问题统统与布莱恩无关,他抽身走人的速度会和他遗忘此事的速度一样快,哪怕把这段剧情拍成爆米花电影也最多分到两个镜头。

因此哥谭反派很讨厌布莱恩这种人。

政府走狗、女王鹰犬、比死人还要无聊透顶、没有丝毫追求以及情趣……都是他们即将送给现任007特工的评价,布莱恩的人格魅力在这里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滑铁卢。

然而和布莱恩简单粗暴的解决方式不同,蝙蝠侠必须得等阿尔弗雷德把他的“正装”送过来再说……呸,是不得不多关注和思考很多事件背后繁杂琐碎的细节。

这不仅仅因为他是本地人、还是个义警,需要考虑长远的得失,更因为哥谭市的抢劫往往并不是普通的抢劫!

生活在这座城市中的人仿佛有那么一点悍不畏死的艺术追求,他们根本不考虑自己的付出和收获到底能不能呈正比,脑子一热或者出于某些匪夷所思的理由就能整出惊天大活来。

蝙蝠侠难道是一定要当这个世界第一侦探吗?

他分明是被生活磨平棱角逼成侦探的!

所以小小的餐厅中,看似平平无奇的一次抢劫,布莱恩和布鲁斯选择了完全不同的应对方式,换成布鲁斯,他会尽可能地拖延时间收集情报,等到一切准备就绪再施展雷霆一击。

布莱恩却只提前确认了一件事:

劫匪不止这两个人,外面还有数量未知的同伙。

反派们聊完八卦,终于正式开始薅资本家羊毛了,其中一人拿枪指着他说:“把你身上最值钱的东西拿出来。”

布莱恩举着双手回答:“我没带现金。”

“放屁!”第二个人脾气不太好,“那就让布鲁斯·韦恩替你签支票,否则我一枪崩了你!他人呢?”

他的目光四下巡视、寻找不见踪影的布鲁斯,心中还想着:有钱人果然惜命。

实际上这时布鲁斯已经暗中移动到餐厅的另一个出口附近了,布莱恩有意给他打掩护,主动吸引劫匪的注意说道:“跑车行不行?”

说话间他举在空中的右手五指张开——掌心夹着的赫然是布鲁斯的车钥匙。

从管家那拿到蝙蝠侠制服、爬到屋顶一边听着餐厅里动静一边换衣服的布鲁斯立刻将手伸进本该装着钥匙的衣兜。

竟然真的不见了!!

布莱恩什么时候拿走的?!

他迅速回想了一下:五分钟前,布莱恩起身时用左手来回抚摸了一下他的大腿,导致他没能注意到对方放在桌下的另一只手在做什么。

……

餐厅里的劫匪头子很识货。他眯起眼睛扫了一眼车标,笑了笑,不回头地冲外面喊:“过来个人验货!”

有两个混混争着从门口走进来,劫匪头子看到他们之后瞪了一眼,骂道:“来这么多人干什么?史蒂夫,我不是让你们守着后门吗?”

“乔治在呢。”一个混混讨好地冲他笑了笑,“彼得和我看着前面。”

五个了。布莱恩心想。假如他们人员配置更充裕点,说不定还有人负责站在街头巷口盯着警察,不过人数再多、或者说上两位数就不太可能了,毕竟只是一次抢劫而已,拖家带口的一辆面包车都装不下。

劫匪头子去寻找布鲁斯·韦恩顺便勒索其他顾客,另一个持枪劫匪站在最前端的台阶上统筹全局,名叫史蒂夫的混混提着棒球棍从布莱恩的手里拿走车钥匙,低下头颇为新奇地摆弄来摆弄去,似乎还想着塞进嘴里咬一口。

布莱恩跟着他往前走了两步:“肯定是真的,我五分钟前才从布鲁斯·韦恩的口袋里捞到它。”

“那他对你还挺大方。”史蒂夫下意识地评价。

说完他才发现布莱恩不知什么时候几乎快要贴上自己的后背了,负责和他一起看着布莱恩的同伙彼得却一点也没注意到。

这两个傻瓜全都沉迷于观察跑车钥匙上的花纹,身上有种刚出社会就误入歧途的清澈的愚蠢。

布莱恩发觉他们顶多十五六岁。

史蒂夫被布莱恩的无声靠近吓了一跳,长满雀斑的脸颊上浮现出的兴奋红晕没能持续太久,紧接着就如同春天的雪花般消退了下去,只留下一地泥泞和狼狈。

他慌张之下猛地举起棒球棍喊道:“该死,离我远点!”

前面台阶上拿着冲锋槍的劫匪霎时狞笑着转头看了过来,布莱恩干脆利落地按住史蒂夫、用他的身体当护盾,从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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