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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与陈王殿下,同作乌孙王室的奴仆。”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日子,我此生都不想再经历一次。”

“我是筹谋皇后之位不假,可我对殿下,亦真心敬重倾慕。”

“若今日,是您分封去巴蜀,陈王为储君。我也必不会是今日的态度。”

话罢,郑明珠垂眸,黯然神伤一般。幸好不是萧谨华留在了长安,昨日卖可怜顷刻被戳破。

萧玉殊紧蹙的眉目舒缓了些,尚有几分疑虑未消。

已是动容几分。

就算倾慕他是假的,但幼年家中变故,流浪于乌孙蛮夷之地,却是真的。

到底是个小姑娘罢了。

“这汤,本王会用的。你便先回去休息吧。”

郑明珠没再纠缠,从善如流地离去。

思绣在外头,将这二人的话听得真切。这下说开了,倒真是比遮遮掩掩更合适。

从前,是小看了大姑娘。

- -

而后几日,萧玉殊的态度,明显软了几分。不再如往常那样,拒郑明珠于千里之外。

临近各国来朝之期,月氏、百越、荆苗等小国的使臣,已入住于鸿胪寺内。大量礼单文书送来,加之导引使臣,译官令愈发不够用。

郑明珠这个半吊子也从每日帮一两个时辰,到每日要在堂内帮大半日。

萧玉殊也忙碌,她只能趁着夜晚,多接近他些。期间,郑明珠也询问了鸿胪寺卿密谋之事。

在官署外,已藏了些暗卫。

只等着那些人动手,抓活的来审。

又一日,乌孙使臣姗姗来到,大摇大摆在长安街市观望停留,许久才随着译官令进入鸿胪寺官署。

郑明珠抱着几卷文书经过正堂,恰撞见这些使臣。

“异国他乡,竟还能见到老朋友。明珠姑娘,别来无恙。”

熟悉的声音自身后传来,郑明珠转过身,心头已涌上薄怒。

乌孙使臣之首,阿伊尔。

能力中庸,靠着对乌孙王室极尽谄媚,深受重用。

所以在乌孙与大魏交战时,这人也先一步察觉老单于的心思,提议让质子萧谨华做马奴。

“昔日在马圈里翻滚的姑娘,如今在魏国,竟也读书知礼了?”阿伊尔放声大笑,他身后使臣亦哄笑一片。

大魏译官令在一旁,不甘心大魏失了面子,又怕触怒乌孙吃罪不起,冷汗淋漓。

萧谨华不知何时出现在众使臣之后,他手中一把出鞘长剑,锋芒锐利。目光狠戾,脚步沉缓,向着阿伊尔走去。

眼看着下一刻便要血溅鸿胪寺,郑明珠醒过神来,立刻上前夺过萧谨华手中的剑,挡在这人身前。

“不可。”郑明珠压着声音。

她抬眼,触上萧谨华余火未消的视线。

这一刹那,二人俱是恍惚。

此刻面对的,好似不是乌孙来朝的阿伊尔。草原荒漠上的风沙,马圈里的泥土瘴气,司马使趾高气扬的叫嚷声。

埋藏在深处的记忆,在这一瞬清晰可闻。

下意识的反应,并不只有对乌孙人的厌恶和敌意,还有昔日相依为命,互相劝慰的那句:

别冲动,来日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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