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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吸一口气,秦重一脚踹开卧室门,门后传来一声低吼,像是地狱刮出了一道阴风,女尸挟着一股浓浓的尸臭,扑了出来。

秦重没有慌张,稍微退后几步,站在客厅中间,双手握紧锋利的苗刀,全身戒备,死死盯着逼近的女尸。

“啊!”

下一刻,秦重看准机会,一声大叫,一刀横劈下去,刀刃卡在女尸锁骨上,感受到苗刀被卡住,秦重下意识往后一拖,想要抽出刀来。

不料,随着他的动作,女尸也被带了过来,手爪前伸,一股腥臭从鼻尖掠过,若不是脑袋及时往后一仰,差点被它抓破了脸。

此时容不得半点犹豫,秦重在后仰的同时,用力一脚踹在女尸胸口,顺势抽出刀来,接着反手持刀,一刀猛扎下去。

这一刀,势大力沉,直接扎进了女丧尸的头颅,女丧尸顿时死的透透的。

秦重大马金刀坐倒在沙发上,才发觉额头背心都是冷汗,末世快半年了,这还是他第一次,完全一个人来面对丧尸。

要知道,自己在末世发生的第一时间,就组织了避难所,身边还有几个好兄弟,在他们的帮助下,避难所发展得很顺利。

这样的顺利之下,自然也让秦重的自大情绪膨胀了很多,总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也让他忽略了自己实力的强大。

这一次遭遇背叛之后,让他看到了自己很多短板,之前的自己,总觉得领导力、组织力在末世更重要,却忽视了个人武力值的提升。

忘记了,在末世之中,只有强大的武力值,才能真正让其他人信服,追随,而一个没有武力值的领导,迟早会被那些野心家所取代。

过了一会儿,秦重将女丧尸的尸体,从窗户内丢了出去,站起来环视了一遍屋子,用一块破布擦去刀身上的血迹,将能找到的物资都装进了背包内,转身打开了房门。

楼道里静悄悄的,秦重沿着楼梯往上走,很意外没有碰到一只丧尸,等他爬到楼顶天台,萧瑟的城市就这样展现在了眼前。

他站在天台张望了下,肯定这里离他之前的那个仓储并不远,毕竟现在外面到处都是丧尸,就算杨新等人要放逐自己,也不可能把自己丢得太远。

目测了下距离,秦重心中默默测算着,预估这里离仓储避难所,应该有五六条街的距离,如果开车过去,最多也就半小时。

但末世前的半小时,放到末世之中,那就不得了了。

毕竟,在末世的都市内,汽车那些交通工具,基本都是没法用的,毕竟汽车马达一响,估计小半个城市的丧尸都围过来了,那还不要人命嘛。

其次,城市内,道路上的废弃汽车、杂物太多,大部分的道路都不通畅,有时候开车,还不如步行来得快。

之前,在仓储避难所,他们出外,基本都是骑着自行车,既快又安全。

就在秦重站在天台四下张望,想找出一条相对安全的通路,等晚上的时候,可以突破去避难所的时候。

远处的一栋高楼上,突然亮起了火光,看到这点火光,秦重心中一动,看来那里是有人,毕竟丧尸不会点火,自然是人为生起的,多半是残存的幸存者。

毕竟,魔都作为华国超一线大城市,二千多万的常住人口,末世半年,就算只存活10%,也有二百多万幸存者的。

“可以先找几个同伴,抱团取暖,自然要比一个人单打独斗强得多。”

秦重观察了一会,心中开始盘算,明天怎么通过大街小巷,去到那栋楼上。

一边想着,下了天台,秦重决定先扫荡下大楼,多一点物资储备,也好熬过孙小言给自己准备物资的这段时间。

……

来到大楼三十层的一个房,这是一间打开的屋子,毕竟没打开的房间,估计里头可能有丧尸,秦重也不想去冒险。

来到门前,秦重把防盗门大大敞开,抓着刀慢慢进去,房门不关,如果屋子里有三只以上的丧尸,可以方便转身逃出。

三十层的高楼上,马路上的尸嚎声传不上来,屋里一团死寂,安静得可怕。

很快,几间屋子看了一遍,秦重确定屋里没有一个“人”,这才关上防盗门,走进厨房。

末世半年,电已经断了,这家煤气罐里还有少许残余的煤气,也不知道为什么,从死里逃生之后,气力变大了不少,也很容易饿。

秦重看着厨房的煤气罐,决定再吃一顿,不过一锅水没有烧开,煤气就耗光了。

无奈之下,他只好找来两本书,劈碎两只抽屉,就在客厅里生起了一笼火,厨房里有面条,还找到几个没坏的鸡蛋。

青烟缭绕中,秦重睁着熏得红肿的眼睛,下了一碗鸡蛋面,填饱肚子,他心满意足地躺在沙发上,拿起茶几上的一盒香烟,惬意地抽了起来。

雀占鸠巢,放在末世前,是十足的犯罪行为,但在末世之中,却是一个很常见的行为。

过足烟瘾,秦重开始在屋子里到处翻腾,找到一只双肩背包,一把电筒,一副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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