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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34早

这大概是留正雄二生

广金归米

(3)

当中最幸福的一天。

心爱的女人知道他有危险,居然从地窖里冲了出来。

那一刻他是愤怒的,

,气马富龙不中用。

但他又是激动的,原来十八年的相守没有白费。

可他不能表现出来,他还不清楚对面一群人的来意,本能的,还是想让她走。哪怕他死,哪怕另一个男人会成为她余生的唯一

,他也必须让她活着。

那一瞬间,他是酸涩的,酸得咬紧后槽牙,只想催促马富龙赶紧滚,赶紧带她逃出去。可是她不肯走。

她明明那么瘦弱,病秧子一个,她却不肯妥协。

她甚至想让她自己去死,彻底结束这煎熬的逃难生涯。

有那么一个瞬间,他怀疑他得到了她的爱。

可是怎么会呢?

每一次肌肤之亲,她都不想直视他的眼睛,他需要倾尽全力,才能压下内心的酸涩。她一定对那个狗男人念

念不忘

,所以看到他就恶心。

不过没关系,狗男人是个窝囊废,一听说二舅哥的追杀就屁滚尿流地躲到国外去了,这种废物,根本配上梁知韫

所以,他比裴道轩强多了,起码他是个男人,十八年来在外面孤身养家,没有让任何人再威胁过梁知韫的全。

他这么努力,怎么能接受她的无视?

他要她看到他,他要她看着他!

看着他与她水乳交融,看着他与她密不可分。

他要的是她这

至于什么贞洁,什么情敌,那都无足轻重。

人,

,不是什么牌坊,更不是什么鸡零狗碎的计较。

只要她活着,只要能搂着她在怀里睡觉,哪怕余生的每一个夜晚都提心吊胆,他也愿意。所以他害怕,

害怕她的逃离,既怕她死,也怕她不爱他。

,)

哪怕她的爱不能只给他一个

人,他也要争取。

有一点是一点,他就是这么没骨气的一个男人。

可惜十八年了,他感觉不到她的爱。

每次她都一脸嫌弃,明明他像条狗一样匍匐着取悦她,她也冷着脸,一副被亵渎的可怜样。他受不了

每每对上这样的眼神,就点燃了他心中的火,他会不受控制地用力,让她在自己怀里颤抖。弄疼了她,又后悔不已,有时候会扇自己几巴掌,祈求她的原谅。她有什么原不原谅呢?

反正病病歪歪的,跑也跑不掉。

她与他,只能这么不死不休地纠缠下去,中间还有一个马富龙。他几乎已经放弃了,她对他爱不爱的随便吧,他爱她就够了。

可是今天,他看到了!

他捕捉到了

她甚至连他的谎言都心平气和地接受了!

果然还是阿龙说得对,她只是不肯相信也不愿意接受自己被亲哥暗杀。她是有情的!不是,

冷血动物!

看,她居然亲口承诺了,会带他一起回去!

这可太好了

他这辈子值了!

他赶紧收拾,清理一家三口在这里的痕迹,趁着夜色离开。

阿豪开来的是两辆货车。

借口拉货,掩人耳目。

“都是大先生安排的,一切关系都打点好了,走陆路回去。我们几个打头,你们两个跟六小姐坐后面那辆,上面铺了很厚的褥子,应该不会颠到六小姐的。“阿豪已经张罗好了。苗正雄没有意见。

他跟马富龙一起,像是公主的两个面首,得到了超规格的待遇,一起上了货车。要问为什么,大概是因为怨恨和心寒吧。

至于他妈妈,他不在乎。

生在那样的家庭,他永远不会原谅他的父母!

他们卖了他的哥哥,把他的姐姐妹妹拿去交换资源,尤其是小妹,被某个帮派老大折磨致死的时候,十四岁。

他去收尸的时候,小妹的肚子鼓鼓的。

里面是她被凌辱被磋磨的罪证

个八个月的小生命。

他就是在那一天,彻底成了行尸走肉。

没办法,他那时候也才十五岁,能做的有限。

消极抵抗是他唯一的途径。

他就这么浑浑噩噩的,在九龙城寨混日子,每天像个幽灵一样。直到他在码头上

,看到了梁知韫。

一条大红的连衣裙随风飞扬,墨色长发倾泄而下。

像是一条墨色的缎子,与那大红的色彩一起,将他的心牢牢捆住。他爱上

了这

个女人。

因为她是个活人。

不是所有会喘气的都叫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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